一、基本知識
爆炸性環境:可能發生爆炸的環境。
爆炸性氣體環境:大氣條件下,氣體、蒸氣或霧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構成的混合物,在該混合物中點燃后,燃燒將傳遍整個未燃混合物的環境。
防爆型式:為防止電氣設備引起周圍爆炸性氣體環境引燃而采取的特定措施。
本質安全電路:在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條件下產生任何電火花或任何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路。
本質安全設備:在其內部的所有電路都是本質安全電路的電氣設備。
隔爆外殼:電氣設備的一種防爆型式,其外殼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結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損壞,并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汽形成的爆炸性環境點燃。隔爆外殼的防爆型式通常稱為隔爆型,用字母“d”表示。符號Ex表明電氣設備符合某一種或幾種防爆型式的規定。
二、分類和溫度組別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I 類:煤礦用電氣設備,
II 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II類電氣設備可以按爆炸性氣體的特性進一步分類:
II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電氣設備又分為IIA、IIB、IIC類;標志IIB的設備可適用于IIA設備的使用條件,標志IIC的設備可適用于IIA及IIB設備的使用條件。
所有防爆型的II類電氣設備分為T1-T6組,并按下表標出與高表面溫度有關的標志:
T1 450℃
T2 300℃
T3 200℃
T4 135℃
T5 100℃
T6 85℃